十、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应加强对校内的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经学校同意,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学校门口和校内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在重要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减速垫。划好各类行车标线。保证校内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3、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签订用车合同,方可执行。严禁租用私人车、报废车、改装车、故障车及货运车接送学生。
4、机动车辆应定期保养和检测,安全技术状况必须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技术验审。
5、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每辆车次必须安排教师随车接送。
6、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及安全驾驶经历。对驾驶员应加强教育管理,严禁超载、超速、抢行、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