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消毒制度
为了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预防为主的防病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隔离制度。
一、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家长带回家休息或直接送往医院。并对对传染病班级、走廊、厕所等场所放学后进行消毒。
二、传染病班级进行隔离,隔离至3楼科常教室,隔离班的学生不能到2楼与其他班级学生接触,单独使用3楼的专用饮水机和厕所,不能进教师办公室,不能进学校的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室上课,不能参加学校的留晚班和兴趣班,放学要延迟5分钟,不能将隔离班的作业和其他班级混放,食堂对隔离班的餐具进行单独消毒, 保洁对隔离班教室每天进行发生传染病后消毒,并注意开窗通风。
三、学生及教师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放学后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据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经学校卫生室查验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四、一旦有学生呕吐或腹泻,按照诺如病毒的处理方法操作(每个教室及专用室抽屉内有呕吐包,每位教职工有呕吐规范操作流程),教师戴上口罩打开呕吐包覆盖在呕吐物上,班级学生排队到操场,呕吐学生到卫生室,教师联系家长接回休息或就诊,同时联系保洁员来清洁消毒呕吐场所,该教室要通风30分钟后才能进教室上课。
五、保洁员每天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期间的消毒记录。
六、教职工在家中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卫生室,以便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七、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做几下补充: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教育、督促师生员工要按照属地原则,自觉、主动落实本市有关隔离观察要求、要进行全程跟踪并加强关心关怀(具体隔离观察范围将根据本市发布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需要,及时提供详实信息。
2、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应按照相关要求,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的要求,自觉向社区、学校报告并接受相关管理。
3、来自其它地区的,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健康观察14天的要求,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一旦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及时向学校、社区报告并到所在区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附:常见传染病隔离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