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传染病疫情相关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各班级每天进行严格的晨检,认真填写各班晨检本,晨检结果每天 9:30 以前上报卫生室,卫生室统计后报校长室及网上登入直报系统。凡发现异常学生立即请班主任联系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就诊。一旦发生国家规定的传染病,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教育局安全中心;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医学观察期内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前往医院就诊,以免延误病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早隔离。最大限度减少疾病在校园的传播。
三、卫生室每天进传染病班级检查学生情况,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工作,并在每日10:00前将当日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及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传染病发病上报工作。
四、学校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
1、班主任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等方式通知卫生室并向本校上级领导报告。
2、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有义务向有关校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快速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避免传染病在校园的蔓延。
3、卫生室每日要写传染病日志,详细记录,加强监督校园的消毒工作;卫生室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全校教师传染病隔离班级。
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师生、家长知晓。
附:徐汇区常见传染病突发事件分级报告处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