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师生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学校全体师生及相关人员每天早晨在家自测体温,如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37.3度或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及时上报请假,不能带病上学和工作。学生向班主任请假,老师向校长请假。
一、校门第一关晨检制度
(一)师生及保洁人员
每天早晨在校门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教职工自测体温,学生由卫生老师和总护导在校门口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大于37.3度,则需登记在《晨检登记表》,并立即请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就诊。发热师生不能进入校园,教职工须立即到医院就诊,学生在校门口等待家长接回。等待过程中,卫生老师给该生准备口罩。
(二)保安
每天早晨上岗前,由保安队长在校门口对每一位当班保安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37.3度或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应立即联系保安公司,该保安不能进入校园,立即去医院就诊。发热患者且已经排除“新冠肺炎”的,须烧退后48小时方可重新上岗,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人员
每天早晨上岗前,由食堂经理在校门口对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37.3度或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该食堂工作人员当天不能进入校园,立即去医院就诊。发热患者且已经排除“新冠肺炎”的,须烧退后48小时方可重新上岗,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方可重新上岗。
(四)校外人员
外来人员入校前,由保安队长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该外来人员不得入校。
二、校内第二关晨检制度
(一)学生
1、每天早晨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进行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对未到校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联系家长,问清原因、确定情况;对病假学生,班主任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如实登记《晨检缺勤登记表》,并做好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班主任要特别询问有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37.3度或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以及是否有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如去过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接触者立即上报卫生室,卫生室立即介入并上报校长室。
2、班主任填写《晨检缺勤登记表》,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签字后于当日9:30 前交卫生室。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公共卫生宣传工作。告知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37.3度或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或其他不明症状是不能到校的,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4、凡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且已经排除“新冠肺炎”的,须烧退后48小时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它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5、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增加午检工作,确保学生每日两次的体温测量。在午间时,学校安排卫生老师进教室再次测体温,体温异常者立刻安排至“留观室”,并通知家长带其就诊。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全天加强对学生的状态观察,如发现异常(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异常症状)立即带学生至“留观室”,并通知家长带其就诊。
(二)教职工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晨检缺勤登记表》等记录工作,记录时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每天9:30前交卫生室。
2、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完成晨检工作,如出现,不能进校,应立即报告卫生室,并立即到医院诊断治疗。工作期间,如发生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37、3度或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应立即报告卫生室,并立即到医院诊断治疗。
3、总务处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
并做好过程性跟踪了解,直至该教职工痊愈。三、卫生室晨检工作制度
1、卫生老师每天早晨在校门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校教职工、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2、卫生室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3、每天10:00前将师生晨检统计表汇总后进行网上上报。对病情严重或发生传染病及聚集性发热或呕吐腹泻的的学生、教职工,须立即上报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4、做好《晨检缺勤登记表》的汇总、归档等工作。
附:新冠肺炎疫情期晨检午检异常人员登记表